实际上,我军之所以对U-2事件选择冷淡处理,并不是因为担心和美军发生战争,而是击落U-2的后续处理,在国际法框架下确实很麻烦。从报道来看,那次演习的禁飞区域属于公海,也就是西太平洋上,诚如美国人所承认的那样,我军舰艇上的海红旗-9防空导弹完全有能力将击落U-2。
但是飞机残骸的坠落点却难以把握——在2万米高空,飞机残骸将会散落在很大一片区域内,很难指证这架U-2是在解放军演习禁飞区内被击落的。
尽管中国素来以信用著称,但对手可不是,美国向来都是毫无信用的国家,不过,如果事发地点不是公海,而是在中国领空范围内,就像是此次划定的禁飞区,黄海内。那不管是U-2还是其他什么侦察机,一旦越了雷池,必然会跟那些前辈们一样,被我军当场击落!
所以,这次我军再划禁飞区,而且是中国领空范围内的禁飞区,如果美军侦察机还是要硬闯当活靶的话,并且发生了误击事件的话,美国人也只能自认倒霉。就如同著名军事专家宋忠平所说的那样:一旦美国如此为之,可击落,符合国际法。